(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和本区关于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研究园区发展战略和组织制定园区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协调园区景观设计、土地利用等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统筹协调园区土地使用和建筑设计的审批事项,为园区基本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四)负责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体系的对接,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建设园区创新服务体系;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投资融资、人才引进、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六)负责落实国家、北京市和本区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负责组织制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年度计划;负责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动态监测,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园区数据统计工作。
(九)负责落实区政府的有关决策;接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十)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一)负责会同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协调园区进驻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公共活动、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二)承办区政府及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园区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起草、核发、管理,大事记、年鉴的编写,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园区对外交流、赴外考察、宣传、培训、研修等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园区网站信息平台建设、内容更新、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协调、联系上级单位和区内单位以及园区企业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园区品牌建设、整体宣传方案的制定、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品的制作发放和园区参展的组织协调;负责统筹协调园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协调沟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机构;负责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园区进驻单位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和本机关的应急安全工作;负责内勤、财务、后勤保障工作。
规划协调科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园区发展战略和组织制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已批准的空间规划、产业规划;联系运营公司组织园区基础调研,对园区规划和建设进行深入研究,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组织、协调、参与园区景观设计、土地利用、交通等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统筹协调园区土地使用和建筑设计的审批事项,参与园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论证,协调推进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的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园区基本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统筹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负责园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协调园区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问题。
企业发展科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北京市和本区支持园区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协调高新技术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对接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共服务体系,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建设园区创新服务体系,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投资融资、人才引进、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东城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编制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负责国家、北京市和本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协调落实;负责开展园区各类创新、创意扶持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对区级文化创意产业申报项目及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进行审核,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园区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动态监测,并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园区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承办或协办园区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负责东城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动态监测。
(二)负责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园区文化创意企业各项服务工作。
(三)负责区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地)的产业促进、协调管理和信息搜集工作。
(四)负责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申报、受理和专家评审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
(五)负责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家联谊会的建设工作。